连续两日的语文能力评核试开考后﹐教统局于3月4日公布获豁免的教师数字﹐英文科只有七成五的申请人获得豁免﹐远低于普通话科共九成四教师获豁免的比率。教署称许多英文科教师根本并不清楚豁免条件﹐故成功率偏低。申请人可于两周内提出上诉。
可两周内提上诉
另外﹐对于周日的英文基准试中﹐有应考的外籍英语教师投诉聆听测验录音太快﹐教统局局长罗范椒芬昨日在电台节目中响应﹐表示那只是个别意见﹐但考试局会关注及检讨。
教统局数字显示﹐共有二千多名教师申请豁免英文科评核试﹐其中约七成五﹑即一千五百多人获得豁免。而近五百名申请豁免的普通话教师中﹐则有九成四教师获豁免。
凡获得相关语文主修学位及师资培训的教师﹐均可申请豁免评核试(详细资料见教署网页http://www.ed.gov.hk)。局方发言人表示﹐政府已制订相关学位及师训豁免名单﹐并设立评审委员会评审可获豁免学位。教统局去年九月估计﹐现职一万四千名英文教师中﹐三千五百人可获豁免。
教署语文基准组首席督学何咏雄解释﹐未获豁免的申请人通常没有相关的学位或师资培训﹐部分申请人甚至连两项资历都欠奉﹐「他们可能不太了解豁免准则」。她又表示获豁免的教师中﹐有三成持海外相关学位﹐所以不获豁免不等于港府不承认部分海外学位。本身主修英文科兼持教院英文师训学位的喇沙书院副校长赵荣德﹐成功获豁免考试。他认为只有七成半教师获豁免的比例稍低。
教师会陆续在本星期收到申请结果。教署发言人表示﹐未获豁免的申请人可在两周内以书面形式﹐透过教署语文能力评核组向上诉委员会提出上诉﹐上诉结果会在两个月内公布。
教师每年可以有两次机会申请豁免﹐有意申请第二轮豁免的教师﹐需在三月七日至四月六日期间﹐将申请书交回教署语文能力评核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