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青岛中小学推行“校方责任险”120万人获益 |
| 发表日期: 2007-11-14 10:12:06 来源: 中国教育新闻网 作者: 孙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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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投入600万元 120万中小学生获益
记者日前从青岛市教育局获悉,今年青岛市要投入600万元在全市3000多所城乡中小学推行“校方责任险”,全市共计有120万名中小学生从中获益。校方责任险的保费由市政府出钱,学生不用承担任何费用,解决了多年困扰学校和教师组织学生课外活动的“瓶颈”问题。
青岛市教育局局长徐剑波告诉记者,2006年教育部发文要求所有的中小学校都必须购买“校方责任险”,目前已有部分省市的学校推行了“校方责任险”,不同省市的赔付金额并不相同。如果学生在学校遇到事故,最多可获赔30万元,这笔索赔不由学校而由保险公司支付。推行“校方责任险”能有效防范和妥善化解学校安全事故风险,强化教育教学安全管理,建立和完善教育风险转移机制,为丰富校园生活创造更好的条件。
据悉,由青岛市政府“埋单”的“校方责任险”明确规定,学生在学校内发生意外事故,如学校安排学生集体活动时发生的安全事故、学校食堂中毒事件等,如果意外事故是由于校方责任造成的,其赔偿责任将由保险公司承担。但是,学生的故意行为,如学校组织的活动已经结束,学生自伤、自杀,学生在学校参与打架、斗殴、吸毒等违法行为,自然灾害、战争等造成的伤害等,不在理赔范围。学生在自行上、下学途中和放假期间发生的非学校组织的活动中遇到事故,也不在校方责任保险理赔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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