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有知心朋友""自由自在""有权有势""有温暖的家""受到尊重""为社会做贡献"等选项中,有47.3%的未成年犯认为最幸福的是"有温暖的家",比排在第二位的"有知心朋友"高出17个百分点。这是由中央综治委和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联合在全国范围内进行的一项"闲散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调查"显示的。
据天津市社会科学院研究员关颖介绍,"闲散未成年犯"是指犯罪时达到法定入学年龄,不在学、无职业的未成年人。在闲散未成年犯中,72.5%的孩子有过离家出走的经历,他们中有一半以上的孩子摆脱家庭的原因是在家里无法忍受父母无缘无故打骂,或者犯了错误被父母打骂,或者是自己犯了错误怕父母责骂。"然而当这些未成年的孩子流落街头的时候,当他们因犯罪被判刑,真的有家不能回的时候,他们却又从心底里渴望亲情、渴望温馨家庭。他们的这种情感使我们从另一个角度体味到了家对未成年人的重要。"
调查显示,在进入未成年犯管教所之前,有34.4%的闲散未成年犯与朋友生活在一起,有63.4%的闲散未成年犯说自己犯罪与要好的朋友有关;分别有20.5%和45.5%的闲散未成年犯认为对自己产生正面影响和不良影响最大的是朋友。尽管如此,当问他们"你目前非常想念的人是谁"时,62.9%的人说想念父亲,70.7%的人说想念母亲,远远超出选择其他人的比例,说最想念朋友的只有10.3%。
"这些从不同侧面证明了家以及亲情在未成年人心目中的位置,以及对他们成长的重要性。"关颖说,"然而不可否认,在他们还是个普通孩子的时候,父母给他们的关照或者太少,或者偏颇,家庭对许多孩子来说并不是幸福的摇篮、温馨的港湾。他们在被坏人拉拢、受黄毒侵害、产生不良心理和行为的时候,父母所表现的无可奈何和无能为力,没有使家庭成为阻止孩子走上犯罪道路的第一道防线。"(完)(记者朱玉、李亚杰)